一、“金种子”、“银种子”支持政策
1、政策支持。区级上市“金种子”企业可享受上市专项政策,从股份制改造、税费规范、并购重组、股权融资、专业人才等方面给予奖励支持。
2、绿色通道。积极协调解决“金种子”、“银种子”企业上市面临的问题,对“金种子”、“银种子”企业上市重大问题通过“一事一议”、“特事特办”等方式协调解决。对“金种子”、“银种子”企业政府事务提供“保姆式”服务, 加快办理速度。
3、辅导培训。组织交易所、投行、会所、律所专家,以及知名金融、产业方面的专家,为“金种子”、“银种子”企业提供全过程、全方位的辅导培训。
4、金融支持。优先将“金种子”、“银种子”企业纳入资源库,广泛与银行、证券、投资等金融机构业务联动,为企业对接个性化融资需求。
5、项目对接。优先推荐“金种子”、“银种子”企业参与评先评优,优先支持“金种子”、“银种子”企业申报各级政府重点项目和参与政府采购。
二、“金种子”初审标准
(1)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已经报辅,或提交申报资料,或北交所已进入直联审核程序,或境外上市已提交申报资料;
(2)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2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.4%,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.4%;
(3)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.6亿元,最近一轮融资投后估值不低于6.4亿元且最近2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6.4%;
(4)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,最近一轮融资投后估值不低于8亿元;
(5)医药行业企业市值不低于10亿,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已完成临床二期试验,医疗器械企业需至少获得一张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;
(6)最近2年引入知名投资机构,且投前估值不低于10亿元;
(7)园区办认定为上市或发展前景特别突出的企业。
三、“银种子”初审标准
四、“金种子”、“银种子”评选流程
五、申报事项